
2010年5月25日以来,为提升芒市城市品位,突出地方民族特色,根据潞西市党委、政府的要求:城区内所有建筑统一色彩,充分体现地方民族风情、文化特色。我局特向潞西市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芒市城区各在建建设工程业主发放了关于建筑外立面色彩要求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规定:一、芒市城区所有在建工程建筑外立面的屋顶瓦颜色必须采用金黄色,外墙漆颜色的主色调必须采用米黄色。二、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芒市城区各在建建设工程业主,在选定屋顶瓦和外墙漆颜色以前,必须与潞西市建设局规划管理股工作人员联系,到施工现场确定建筑外立面的屋顶瓦和外墙漆颜色。三、芒市城区所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以上建筑外立面要求, 才能进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办理《房屋产权证》。
截至6月1日,我局共向潞西市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芒市城区各在建建设工程业主发放《通知》195份,电话督促在建件建设工程业主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施工75次,配合施工队和在建建设工程业主到实地选定屋顶瓦和外墙漆颜色1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