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保障社会稳定和谐而实施的一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自2007年芒市开始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至今,已建成经济适用住房300套、建筑面积39200平方米;建成廉租住房937套,建筑面积47774平方米,已分配840套并入住423套;在建公共租赁住房150套9000平方米;共争取上级租赁资金1419.85万元,对524户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170.45万元,购买和改造廉租住房1245.22万元;并计划将把芒市旧城改造纳入城市棚户改造项目。
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为芒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有力的拉动我市地方经济和与之相关产业的发展;二是有力的促进劳动就业机会;三是解决了我市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得到保障对象的高度认可,并于2011年1月14日自发送“扶贫济困,功在千秋”的答谢扁给市委、市政府、州住建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勐焕街道办事处。
在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把好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等管理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项目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到项目实施有规划、有步骤。二是严格工程四制。所有保障性住房建设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委托实力较强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实施安全生产备案、和质监备案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三是加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在安排专人驻场管理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实地监督巡查检查,对不按规定和不符合要求施工的单位或个人,严格要求整改并督促整改落实,把好项目质量关。四是积极做好项目内容公开。对项目全过程实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特别是项目的招投标、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做到及时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的监督。通过严格管理和施工方、监理方、甲方的共同努力,我市2009年广纳亮街廉租住房建设工地被评为2010年度云南省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德宏唯一一个)。
下一步做好保障住房工作措施: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省州下达的建设工作任务,同时要严格按照基本程序建设加强管理,抓好工程质量;二是积极筹措项目资金,确保地方配套资金按时到位,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户存储、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坚决防止资金违法违规使用;三是重点建立公开透明的审核把关机制,在保障对象的选择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建立良好的动态管理机制,形成完善合理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后续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出保障性住房的社会效益,防止有些人办了租赁手续不入住,造成资源闲置和浪费;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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